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喇嘛甸镇供热项目换热器及辅件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和 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本项目一级供热管网管径为 DN800 管沟长度 1752 米,DN600 管沟长度 1956 米,DN500 管沟长度 4548 米,DN400 管沟长度 1652 米,DN300 管沟长度 1992 米,DN200 管沟长度 312 米,建设热力站 4 座,其中供热面积 20 万平方米 1 座,供热面积 15万平方米 1 座,供热面积 10 万平方米 1 座,供热面积 6 万平方米 1 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喇嘛甸镇供热项目换热器及辅件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喇嘛甸镇供热项目换热器及辅件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 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且该设备制造商应满足资格条件对设备制造商的所有条款要求。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多个同时具有有效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品牌同一型号设备投标的,所有投标均无效。
(二)专用条件
1.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具备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2.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 2013 年 5 月起),至少 5 项换热器及辅件设备采购供货业绩;并附有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供货范围表中请保留数量),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 年 06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8 年 06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8 年 6 月 12 日 9:00 起至 2018 年 6 月 16日 17:00 止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