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海兴县海中路(兴民街-苏中街)道路、排水新建工程已由海兴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海兴县海中路(兴民街-苏中街)道路、排水新建工程
建设 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无需报名,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6月14日9时至2018年6月20日17时30分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本项目补遗书、澄清等均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网上发布。
4.2招标文件一套300元,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3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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