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确保公司在乌石化、宁化、格尔木地区采购乙烯原料顺利发运,提高承运单位服务质量,公司拟于2018年对上述地区乙烯原料公路承运业务进行招标。本项目计划承运乙烯原料约4.8万吨/年,承运期为2018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招标范围:乌石化、宁化、格尔木地区乙烯原料具体产地划分
表一:产地划分
产地 |
品名 |
招标量 (万吨) |
运距 (公里) |
拦标价 (元/吨•公里) |
权重(%) |
乌石化 |
液化气 |
0.15 |
2080 |
0.57 |
8 |
格尔木 |
拔头油 |
1.8 |
1000 |
0.56 |
49 |
宁夏石化 |
丙烷 |
0.75 |
530 |
0.62 |
12 |
拔头油 |
2.1 |
530 |
0.58 |
31 |
|
合计 |
4.8 |
/ |
/ |
100 |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应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二类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资质证明。
3.2投标人应具有国内危化产品的运输资质,拥有不少于18辆设计压力≧1.61MPa中压罐车和8辆设计压力≧0.7MPa的低压罐车,车辆资质在有效期内,合同签订后必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与现有的中油宝石花系统对接。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使用性质必须是危化品运输,且按要求缴纳强制保险和承运人货运险,不允许有挂靠车辆的单位参加投标。
3.3投标人必须针对液化气、丙烷、轻烃拔头油、戊烷等危险化学品在接卸、运输等环节中制定完善及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环保应急预案。
3.4投标人所属的驾驶及押运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员工,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执业资质,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
3.5运输罐车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使用改、拼装车辆。
3.6运输车辆及罐体必须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为2018-06-12 09:00:00至 2018-06-19 17:00:00。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
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
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