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兰干乡安全饮水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城县兰干乡安全饮水项目,已经霍县发改【2018】57号文核准实施,建设单位为霍城县兰干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兴边富民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霍城县兰干乡安全饮水项目;
2.2建设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
2.5计划工期: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8月20日,总工期35天。
2.6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信息登记;选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本项目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企业投标。
3.4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4日10:00时至2018年6月22日20: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报名采取 来人方式。
4.2报名需要提供证件及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新资质可以只提供带二维扫描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安全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近年(2016年-2018年)建造师及企业类似已竣工工程业绩(提供至少三个项目业绩,其中企业两个、建造师一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用户反馈意见表)、企业进疆备案手续、企业进伊监管登记手续,社保部门出具的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半年内(2017年12月-2018年5月)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及提供的项目班子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项目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壹份,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另需提供投标人资质及其项目班子人员审核表壹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上述报名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800元整,过期不售,售后不退;另需交纳投标保证贰万元整。
6. 报名
7.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咨询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j.c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