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屏边供电公司新现镇供电所工程”已由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屏发改发【2018】1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屏边供电”,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 原址拆除新建新现供电所,总用地面积803.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01.58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4层,建筑高度为14.7米。
2.3计划投资:543.17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红河屏边供电公司新现镇供电所工程 ,详见工程清单图纸及拦标价。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为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2.7工程质量要求: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近一年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须出具公司所在地人社局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3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投标人自行到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开具请投标申请人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公司所在地检查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查询申请书(下载地址/view/96283c21b8f67c1cfbd6b88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身份证。本项目行贿犯罪查询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代理公司不集中查询。
3.3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4财务要求: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财务报表显示无亏损。
3.5投标人如是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备案登记。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进入“红河州电子服务系统”(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