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冠商城综合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云南锡业集团物流,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分为“新冠商城综合农贸市场”和“个旧南部停车场”,“新冠商城综合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内容主要为农超、商城、饮食城、文化城、商业文化广场等城市功能群体配套服务农贸中心,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建设规模允许偏离范围为-2%∽0);“个旧南部停车场”建设主要是露天停车场及配套设施。
2.1.2项目建设
2.1.3新冠商城综合农贸市场规划指标为:容积率≤3.0,绿地率≥25%,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24m,每100㎡建筑面积不少于0.8个机动车位。规划用地面积为21266.938平方米(约合31.9亩),总建筑面积为5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农超、商城、饮食城、文化城、商业文化广场等城市功能群体配套服务中心。其中:农超约11000平方米,商城约7000平方米,停车库约12000平方米,饮食城、文化城、商业文化广场等配套约20000平方米;个旧南部停车场为露天停车场,规划用地面积为10100.050平方米(约合15.15亩)地上中型客车停车数78辆,值班室9平方米。
2.1.4本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21034万元人民币,其中新冠商城综合农贸市场总投资为20318万元,包含新建总建筑面积为50000平方米、新建200㎡公厕及垃圾中转站一座、新建人行天桥一座、新冠商城规划用地内原建筑面积760㎡的配套用房装修、比邻大学生公寓台阶改造等附属配套设施;个旧南部停车场总投资为716万元。新冠商城综合项目工程费投资估算15000万元人民币。工程费总额应控制在15000万元内(包含除室内二次装修以外全部费用)。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新冠商城综合农贸市场”和“个旧市南部停车场”的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规划报批方案编制(以招标人提供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为基础进行深化优化设计形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外总体设计(景观绿化亮化、道路广场、室外电气照明、安防监控、通讯工程、中水污水处理系统、围墙大门、室外零星附属工程等)、施工总承包。
2.4工作内容:
(1)勘察:根据工程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并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钻孔、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及承担勘察缺陷责任等。
(2)设计:完成本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规划报批方案编制及深化优化(含设计估算,不超招标人提供的可研报告总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方案深化优化、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配合相关部门审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并取得审查合格证、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施工阶段设计人员驻场服务等(根据业主所委托项目情况决定)。
(3)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相关服务工作。编制施工图预算,严格按施工图完成基础工程、桩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主体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及防雷工程(含弱电)、通风及防火排烟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通讯工程、人防工程;室外及附属工程(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网络、排污)、场地平整、道路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管网及照明、消防工程、环保标识、边坡挡墙等工作。
2.5、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标准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满足设计要求。
(2)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及资料齐全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设计深度符合国家有关编制深度规定和附初步设计的相关要求,施工图预算、合同最终结算价不超设计概算。
(3)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 /T-23-2008),符合设计要求,并通过备案。
2.6、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类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施工单位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提供近1年(2016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若为联合体,仅需牵头人提供)。
3.3业绩要求:①勘察业绩:2015年至今完成过2项(含2项)及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房建的工程勘察项目②设计业绩:2015年至今完成过2项(含2项)及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建工程设计项目;③施工业绩:2015年至今承担过2项及以上(含2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4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近三年承担过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近三年承担过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4)项目施工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承担过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5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做基本信息登记;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携带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 / )、“信用云南”网站(http:// / )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必须具有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6月6日8时00分至2018年6月12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进入“红河州电子服务系统”(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