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大厦供热锅炉设备
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大厦项目已由宁开生经备案[2016]第8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及贷款。招标人为青海开河置业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供热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大厦供热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2货物名称及数量:采购锅炉,包括供热锅炉的购置、安装、调试及其售后服务等施工图纸及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2.3计划工期:60天 。
2.4交货
2.5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
3.3具有独立履行合同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4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
3.5要求产品生产制造厂商必须具备锅炉制造B级以上(含B级)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锅炉安装资质,有专业的销售人员和固定的安装、维修技术人员,具有锅炉设备安装、调试的能力与资质;
3.6具有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认证证书、产品鉴定证书或检验报告、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热功测试报告;
3.7代理商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合法唯一授权书;
3.8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0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 (海湖桥北,金座地产维尼谷湟水花园西门对面)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购置费5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6日09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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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