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安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10kV紫学Ⅰ、Ⅱ、Ⅲ、Ⅳ回、岩学Ⅰ、Ⅱ回8台环网柜改造施工项目建设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贵安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贵安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10kV紫学Ⅰ、Ⅱ、Ⅲ、Ⅳ回、岩学Ⅰ、Ⅱ回8台环网柜改造施工招标
2.2 招标范围:贵安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10kV紫学Ⅰ、Ⅱ、Ⅲ、Ⅳ回、岩学Ⅰ、Ⅱ回8台环网柜改造项目施工。
2.3建设地点:贵安新区
2.4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至2018年9月30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许可,且处于有效期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3项目经理的要求:从事电力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必须是施工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并且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标包(或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个参加同一标包(或标段)投标;
3.5 财务及信誉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经营并有良好业绩及商业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 投标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在南方电网范围内无不良记录。
3.7 近三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在开标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8 中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原件。
3.8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21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
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
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