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海省西宁周边收费站站房专项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路达竞磋(服务)2018-02号(2)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省安全生产“一张图”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编制(第二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额度 |
51.37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1个包 |
采购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一个联合体只能由两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填写响应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年6月14日 |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2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7时30分 |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磋商文件售价 |
5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磋商截止时间 |
2018年6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18年6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