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开工之日起,210日历天内完成合同工程。各主要节点的工期要求如下:2018年08月01日前,完成开工报批手续,发布开工令,且场地平整机械进场动土开始;2018年08月20日前,完成升压站场地平整;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升压站办公综合楼、宿舍楼、35kV配电室、仓库、主变、无功补偿、户外架构及避雷针基础等建(构)筑物(办公综合楼、宿舍楼墙体砌筑完成,具备装修条件);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升压站电气一次施工;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升压站电气二次施工和升压站办公综合楼、宿舍楼及35kV开关室的装饰装修;2019年01月15日前,完成升压站电气调试及试验工作,具备带电条件,进行送电前验收;2019年01月30日前,升压站受电成功,主变运行正常;2019年02月28日前,升压站消缺完成,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 |
8、投标人拟派往工地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至少从事过3个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的现场管理经验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9、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叁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并已通过ISO系列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具有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拟派往工地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资质证书。 7、近3年(2015年~2017年)来具有独立承担过与本招标项目规模和性质类似的三个变电站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用户证明; |
1.4.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8年06月15日 09:00至 2018年06月25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