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万利一矿二季度电动葫芦、单轨吊自移装置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303381。
2.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共划分为1个包。
第一包:电动葫芦、单轨吊自移装置采购。(包括电动葫芦、单轨吊自移装置共5项物资)。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交货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布日都镇查干村李家壕煤矿/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万利镇添漫梁万利一矿
招标货物一览表
注:本项目《招标货物一览表》以投标人下载的本项目行项目报价表为准。招标公告只列明货物的清单,《招标货物一览表》需要报名成功后自行从网上下载。
物料描述 |
类别描述 |
电动葫芦\CD15-12D\380V\单卷筒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CD1-5T\380V\双卷筒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CD110-12D\380V\单卷筒 |
电动葫芦 |
单轨吊自移装置\KYT100/14-150 |
起重吊索具 |
单轨吊自移装置\KYT100/14-150 |
起重吊索具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专业授权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从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份电动葫芦或单轨吊自移装置的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及清单复印件。无电动葫芦或单轨吊自移装置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从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在中国神华各子公司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19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