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基本情况
1.3.1 招标范围
(1)满足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含筹建处)从事日常业务工作的用车需要,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公务用车、组织关联公司会议和接待任务用车等的车辆驾驶,配合开展车辆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以保证公司用车正常运转;
(2)满足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含筹建处)从事日常业务工作的后勤综合服务工作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接待、会议服务及后勤保障等。
1.3.2 服务期限
2018年8月1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共24个月。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2018年辅助业务外包服务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五百万元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西藏区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近3年内具有承担过不低于2个类似项目业绩; 4、拟负责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3年以上人力资源外包管理运行经验; 5、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反映为盈利; 6、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备注: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含有项目重要信息: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买方名称、卖方名称、服务范围、签字盖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判断业绩的起点时间。业绩有年限要求时,近3年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3年(即不按整年计算)。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6月15日 09:00起-2018年06月25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