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包括一栋检修车间,以及配套的室外工程。 检修楼为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检修楼占地面积898m2,建筑面积898m2,层高12.68m。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5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投标人应提供该工程的施工合同页面复印件,并提供竣工报告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其一,以上证明须能体现该工程建筑物层数); (2)高度50米及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投标人应提供该工程的施工合同页面复印件,并提供竣工报告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其一,以上证明须能体现该工程构筑物高度); (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投标人应提供该工程的施工合同页面复印件,并提供竣工报告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其一,以上证明须能体现该工程的建筑面积)。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3、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三)其他: 1、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提供企业的任命书;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为1人; 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4、至投标截止前3年内,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浙能集团无行贿记录(以法院判决书为依据)。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6月15日9:00至2018年6月21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6日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