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源滨海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35kV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光缆及附件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苏滨海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无。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滨海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35kV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光缆及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江苏滨海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滨海县废黄河口至扁担港口之间的近海海域,风电场规划范围呈梯形,中心位置离海岸线直线距离约21km。
2.2 项目的建设规模:风电场拟安装50台3MW和46台3.3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约300MW。风电场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采用220kV送出海缆至陆上集控中心,最终接入系统.
2.3 项目的建设工期:以项目建设工期为准
2.5 设备(标段)名称:35kV海底光电复合缆及其附件
2.7 设备(标段)技术规格:海底光电复合电缆(3*70到300)26/35kV+ 24芯光缆,详见技术规范书
2.8 设备(标段)交货地点:项目工地
2.9 设备(标段)交货期:2018年10月2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3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不接受代理投标。
3.1.6近6个月内,因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而被国内大型企业进行通报,本标段不予授标。
3.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注册资本金要求: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供货业绩要求:无。
运行业绩要求:电缆制造商具有三年以上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海缆生产及运行业绩、且投运业绩不少于60公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
检测报告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完成的35kV海底电缆(含软接头、终端)型式试验报告,35kv以上电压等级海缆的型式试验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06月15日00时至2018年06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