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脱硫特许经营项目脱硫系统运行及检修维护招标。
二、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范围 |
备注 |
CWEME-201806DTHJ-S005 |
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项目部2018-2021年度脱硫系统运行、检修维护 |
1、脱硫系统维护工作范围包括整个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脱硫特许经营项目的所有工艺系统(含起吊设施)、电气系统、热控系统、消防系统(含消防报警系统)、控制测量分析仪表设备(含化学仪表)、采暖通风保温、给排水系统、管道(含阀门、管道附件、保温、防腐等)、支吊架、钢结构及所有的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等的日常维护、点检、消缺、保养、保洁、试验、检查、临检、小修、事故抢修及随主机检修进行的必要检修工作。 2、脱硫运行工作范围包括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脱硫特许经营项目范围内所有的设备、系统的运行及管理,主要有烟气系统、SO2吸收系统、氧化空气系统、石灰石输送及储存系统、石灰石制浆系统、石膏脱水系统、工业及工艺水系统、浆液排放回收系统、废水处理系统、高低压电气系统、热控测量分析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采暖通风等系统。工作内容包括脱硫及公用系统、设施投产前的生产准备工作,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热力机械设备的隔离措施工作;设备和系统分部试运工作;所属系统和设备整套启动工作;全部运行工作及人员的培训和运行各项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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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
3.2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同类工程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3具有独立完成对应标段检修,维护,运行的能力,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3.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中止(投标人原因)、终止,财产被整体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在招投标行为中,没有行贿受贿行为和弄虚作假等劣迹;投标人近半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6个月为准)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9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10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6月15日至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