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3、建设地点:
4、招标范围:
1)剥离量500万m³,加权平均运距1500m,加权平均提升高度-10m;采煤量89.55万m³;
2)加权平均运距1810m,加权平均提升高度70m;
3)完成安全生产承包项目必要的辅助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工期:暂定18个月,具体以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为准。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2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6.2.1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6.2.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2.3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2.4具有近5年露天矿剥离工程的类似业绩2项及以上。
6.2.5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应持有在本企业注册的一级建造师证书,近三年(2015年~2017年)承揽的同类工程中担任过项目经理。
6.4.6本项目配备的管理人员及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企业职工(提供社保证明)。
6.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共要求:
(一).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二).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不良记录。
(三).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四).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五).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六).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 年07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