浆液冷凝系统 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预估项目,招标人按照实际项目进行采购,按照实际的数量和项目单价据实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年采购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 项目的建设规模:详见技术规范书。
2.3项目的建设工期:2018年度打捆招标。
2.4设备(标段)招标编号
2.5设备(标段)名称:浆液冷凝系统
2.6设备(标段)数量: 详见技术规范书。
2.7设备(标段)技术规格:浆液冷凝系统 及相关性能保证,包括浆液冷凝装置,每台至少包括(但不限于);
1、浆液冷凝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含设备仪表)。
2、系统内配套阀门。
3、浆液冷凝装置附属设备的设备支座、地脚螺栓、人孔、接口法兰及反法兰连接件等。
4、设备及附件安装、起动、运行、维修及调整所必须的专用工具。
5、满足一年运行期的备品备件和必要的事故备件。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运行,投标方应免费为招标方处理或更换,更换的部件不计入随机备品中。投标方免费更换后的部件或设备质保期顺延一年。(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8设备(标段)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
2.9设备(标段)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45日内货到指定地点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3设计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不接受代理投标。
3.1.6近6个月内,因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而被国内大型企业进行通报,本标段不予授标。
3.1.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1)近五年投标人具有至少一台套浆液冷凝系统 或相似系统的设计供货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6月15日9时至2018年6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