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8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8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工 期: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共分2个标段
具体划分如下:
第12标段:桥涵工程 进地桥81座。
第32标段:电力配套工程;景观箱式变压器6台个及变压器基座6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第12标段: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第32标段: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许可证资质除外);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投标时,投标人应出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承诺函等。
3、投标人自2015年5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日期为准)。
4、投标企业需提供近三年财务报告,如若投标企业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5、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开具证明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有效)。
6、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的相关变更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再认可。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发售及获取信息:
4.1报名时间:2018年 6月19日至2018年6月25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