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水进城”项目河湖水系连通工程
(先导工程:十七户湿地)红雁池水库至十七户湿地连通管线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乌发改函〔2017〕995号文批复,建设资金为多渠道资金,且已落实。招标人为新疆北控水务,现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十七户湿地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湿地日处理水量5万m3,景观总面积万m3,湿地总面积32.3万m3,其中表流湿地面积12.3万m2,景观建筑面积5800m2,道路铺装6.23万m2,绿地面积65.89万m2(含潜流湿地面积),新建现场监控分中心1座。
(二)本工程招标范围为红雁池水库至十七户湿地连通管线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在红雁池水库高放渠修筑集水井,沿DN800输水管道转输至拟建景观水体(管道长度约3.2公里,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计划工期:本标段计划2018年7月15日开工,2018年10月30日完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内,并不在“不得参加自治区各类水利工程投标”的不良行为公告期内。
(三)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近三年的工程施工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四)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疆外企业项目经理为水利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五)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六)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管理岗位专业人员应具有施工管理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七)近三年内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本公告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4日在新疆水利网“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电子版。
(二)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三)本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和网站上发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7月11日11:00(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和
六、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不统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