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相关技改项目-5、6、7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210MW;1×200MW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4/17-JL-0201 |
5、6、7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 |
5、6、7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 |
1001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配有不同施工阶段及不同专业所必需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曾相应工程监理的资历。总监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5.最近五年内具有同等规模工程监理业绩(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业绩有效),至少3个项目的监理业绩,要求投标人随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每个复印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在最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监理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支付进度款、工程结算款时,中标单位需开具6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