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招标概况
2.1项目名称: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白洋桥至南大门段新建实体保卫围墙项目施工
2.2项目概况:
白洋桥至南大门段现有围墙为方家山建设期间使用的临时砖砌围墙,按“秦山核电管理区周界实体屏障优化调整项目建议书”要求,白洋桥至南大门段现有临时围墙需拆除后新建 实体保卫围墙,且样式风格与已建基地主大门两侧围墙一致。
新建实体保卫围墙墙身外立面镶贴花岗岩石材,围墙与应急道路间设有人行道及一定的植草绿化,起点位于白洋桥,终点连接至方家山南大门。沿途经过的AQ、EM楼配备电动平移门。
2.3招标范围:
白洋桥至南大门段新建实体保卫围墙项目以该项目施工图纸及技术规格书所包含的全部永久性工程为基本内容,即包括施工图纸的全部建筑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主要工作及服务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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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范围内原方家山砖砌临时围墙拆除及清运工作、拆除所破坏的绿地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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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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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和构配件的检测、复验检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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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铺设及配套的绿化种植、养护工作(绿化采用草坪种植:混播百慕大和黑麦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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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排水沟的连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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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途经过的AQ、EM楼配备电动平移门。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2.4项目地点
2.5工期:9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工程师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招标文件发放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年7月13日09:3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相关服务;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
4) 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投标人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
6.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你单位须遵守招标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