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内容: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单价(元) |
人行道电动清扫车 |
10 |
部 |
5.1.电器配置: 1、电控:48V/400A控制器, 2、电池:48V/400AH 铅酸水电池, 3、电机:48V/4.2KW直流有刷电机, 4、充电机:智能充电器48V50A。 5.2.车身配置: 1、车身材质:高强度游艇玻璃钢车身, 2、驾驶室:整体式金属工程车驾驶室, 3、前风挡玻璃:夹胶玻璃, 4、座椅:工程车座椅, 5、仪表台:全塑仪表台, 6、地板:防滑地板革, 7、内饰:高档真皮皮革全包内饰、脚垫, 8、后视镜:可调角外后视镜, 9、灯光及信号:前大灯+前后转向灯+刹车灯+电喇叭+倒车蜂鸣器, 10、清扫机构运动:液压控制, 11、扫刷:滚刷Φ400*710、前盘刷Φ750、中盘刷Φ500, 12、水箱:水箱容积300L, 13、垃圾箱:垃圾箱容积为、410L, 14、除尘方式:雾化降尘及真空吸尘, 15、车漆:灰白分, 16、车架:优质碳素结构钢+气保焊骨架、电泳+烤漆, 17、轮胎:真空重载轮胎, 18、制动系统:液压制动+驻车制动, 19、转向系统:后轮液压转向+中置方向盘, 20、速度控制系统:无极变速, 21、空调:分体式空调。 5.3.基本参数: 1、外形尺寸(长*宽*高)(mm):≥3550x1500X2050, 2、额定乘员(人):1, 3、前、后轮距(mm):≥1040/1035 4、轴距(mm):≥1750, 5、连续工作时间(h):4, 6:最大行驶速度(km/h):≥15, 7、 最小转弯半径(m):≤2.65, 8、行驶最大爬坡度(%):≥15, 9、最小离地间隙(mm):≤100, 10、最小制动距离(m):≤4, 11、液压系统:压力16MPa 12、流量24L/min, 13、整备质量(kg):≥2250, 14、额定载荷(kg):≥500, 15、清扫作业速度(km/h):8-10, 16、清扫能力(m2/h):≥20000。 17、清扫宽度(mm):≥2000, 18、垃圾箱容积(L):≥400, 19、水箱容积(L):≥300。 20、充电时间:6-8小时(放电率80%), 21、能耗(kwh):≤30。 22、 配置双前盘刷,扫地宽度可调,达2000mm; 23、采用先进的高性能大容量400AH水电池,配电池自动加液系统,不漏液,零排放; 24、拥有国际先进的清扫抛甩技术,清扫洁净度可达98%; 25、可靠的高品质零部件,采用高端无刷电机; 26、真空轮胎,耐磨使用寿命长; 27、前置前驱行走动力系统,直连一体式差速后桥; 28、后轮液压转向系统,转向灵活轻巧,转弯半径小; 29、优质电控系统,大容量垃圾箱,减少作业者工作强度; 30、刷把自动控制升降,智能化设计,通过性能好,满足不同路况的清扫需求; 31、驾驶室采用全景封闭式,美观,功能配置齐全; 32、整车覆盖件模块化设计,可实现快速拆卸,便于日常检修及维护。 5.4.售后服务: 1、产品出现故障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现场履行维修服务。 2、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培训资料及现场操作培训,所有培训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
235000.00 |
备注:本项目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投标;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金额¥2350000.00元。 |
(三)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四)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无。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2018年6月21日)起五个工作日。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7月13日15: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