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烟台发电5#机组高背压供热改造工程热网循环水管道、管件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烟台电厂五号汽轮机是哈尔滨汽轮机厂生产150/CC135-13.24/535/535型汽轮机。根据供热发展规划,2017至2018年供暖季热网的总供热面积达到1766万平方米,较2016-2016供热季新增供热面积100多万平方米,现已进行了7号机及4号机低真空和背压机组改造,现有机组的供热能力不能满足城市供热发展规划的需要,须进一步挖掘现有机组的供热潜力,即对5号机组进行高背压供热及配套的主管网系统进行改造,进行一步增加机组的供热能力。
规模:约168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烟台发电有限公司5号机组高背压供热改造工程热网循环水管道、管件采购:招标范围为5号机组高背压供热改造工程车间至3号新首站之间热网循环水施工所需的DN900-1200mm以上管道及管件,合计650m左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7.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且该设备制造商应满足资格条件对设备制造商的所有条款要求。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多个同时具有有效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品牌同一型号设备投标的,所有投标均无效。
(二)专用资格条件:
(001)华能烟台发电有限公司5号机组高背压供热改造工程热网循环水管道、管件采购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螺旋缝埋弧焊接钢管)A2级和压力管道管件(无缝管件、有缝管件)B2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上述资质生产企业的授权;
2.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至今应具有至少3份DN1000及以上口径的焊接管道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6月20日8:30起至2018年6月23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6月20日8:30起至2018年6月25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0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