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热力有限公司高新区北区供热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高新区北区供热管道工程项目,本工作钢管公称直径DN≥200时采用螺旋焊缝钢管,管材为钢Q235B(GB/T9711);DN<200时,采用无缝钢管,管材为钢20(GB/T8163)。直埋供热管道均采用预制聚乙烯外套保温管,管道采用聚氨酯保温层,外护均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外壳,做法执行(GB/T29047-2012)标准。
规模:3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日照热力有限公司高新区北区供热管道工程施工:该工程主要包括供热管网沿线管沟开挖、回填、余土外运、路面破除、路面恢复、人行道板拆除、人行道板恢复、石方破除、固定墩及井室制作等建筑工程及预制保温管道、预制保温管件、阀门、补偿器的焊接安装、保温补口、固定墩支架、管道试压等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以及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施工协调工作与安全文明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诚信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严重违约事件及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未有国家、行业、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6.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7.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二)专用资格条件:
(001)华能日照热力有限公司高新区北区供热管道工程施工的投标人: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压力管道GB2(2)施工资质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有2项同类、同规模工程施工业绩,工作内容含沟槽开挖、回填及市政道路恢复等。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发票复印件并注明业主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6月20日8:30起至2018年6月25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6月20日8:30起至2018年6月25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0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