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内容
维修范围:此次液压支架委托维修数量为172台;其中169台ZY10800/20/40型中间及过渡液压支架,3台ZYT10800/20/40型端头液压支架(厂家:郑煤机)。此套支架李家壕于2011年2月新购置到矿,2011年5月在李家壕煤矿12108工作面安装投入使用。2013年5月至2014年9月由12108直搬安装到31109工作面,共回采2个工作面,过煤量约1200万吨,此套支架2014年9月已升井,升井后存放于李家壕煤矿工业广场(室外存放)。
招标维修设备一览表
序号 |
维修设备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主要修理内容 |
服务期 (维修工期) |
1 |
掩护式液压支架(郑煤机) |
ZY10800/2.0/4.0 |
台 |
169 |
大修 |
合同签订后90天 |
2 |
端头液压支架(郑煤机) |
ZYT10800/2.0/4.0 |
台 |
3 |
大修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维修厂家或生产制造厂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如果是液压支架生产制造厂家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间(按合同签订日期),至少3份销售或维修业绩;若合同无法体现是液压支架维修或销售内容,须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对上述内容予以确认。提供合同及证明材料(如需)的复印件。
3) 投标人如果是维修厂商,应提供相关协会或行业颁发的有效维修资质(在有效期内),该资质设备名称中必须是“液压支架”,提供证件的复印件。同时提供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间(按合同签订日期),至少3份液压支架的维修业绩(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若合同无法体现是液压支架维修内容,须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对上述内容予以确认。提供合同及证明材料(如需)的复印件。
4) 近三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内不得出现连续两年的亏损(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5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