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隆化县第五小学教学楼、实验楼、附属工程及外网工程项目已由隆化县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隆发改投资复[2017]19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隆化县第五小学。建设资金:教学楼专项资金为2016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经费预算综合奖补资金407万元、实验楼专项资金为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经费预算综合奖补资金444万元、县级自筹资金2149万元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该项目占地面积23.21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39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5层7500平方米、实验楼5层6100平方米、附属建筑工程300平方米及外网工程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申请人须到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潜在申请人可于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5日17时00分前在“隆化县 服务平台( )”、“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如有)。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答疑
5.1申请人的提疑截止时间:2018年6月27日11时00分。招标人(或 )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2018年6月27日17时00分。
5.2申请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及隆化县 服务平台本项目在线提疑页面同时提交,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5.3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补遗栏及隆化县 服务平台本项目答疑页面。
5.4申请人“在线提疑”在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及隆化县 服务平台本项目在线提疑页面同时提交,招标人答疑补遗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该项目补遗栏及隆化县 服务平台本项目答疑页面发布,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8年7月2日10时30分,开标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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