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石灰石粉合格供应商征集及2018年8月石灰石粉采购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石灰石粉合格供应商征集及2018年8月石灰石粉采购。
项目地点及交通情况:
(1)地点
(2)项目地点距离曹家堡机场70km;
(3)项目最近的铁路货运站火车站20km;
(4)项目地点所在地距高速公路10km
(5)石灰石粉进厂交通为公路进厂。
1.2 招标范围
1.2.1选择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石灰石粉采购合格供应商;
1.2.2确定2018年8月石灰石粉采购中标人,本次采购量为1000吨,合同签订后50日内分批完成供货,罐车运输至鑫业公司动力余热区,用罐车自带的装置卸入石灰石粉罐内。
1.3 合格供应商选择及本次采购中标人确定
本标首先确定合格供应商,然后在选定的合格供应商中推荐本次采购的中标人。选定的合格供应商在收到合格供应商入选通知后,与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签订2018年石灰石粉合格供应商年度采购合同,并参与石灰石粉后续采购的询价。合格供应商年度采购合同有效期到当年12月31日。黄河鑫业有限公司每年年底将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采购合同。
1.4 资金来源及落实
本项目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采用自有资金采购,资金已落实。
1.5 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石灰石粉生产企业或贸易商。
贸易商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6 业绩
投标人具有两个及以上的石灰石粉合同供货业绩(附合同或订单复印件)。
1.7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 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6月20日
1.8.2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6月26日 17:30时截止
1.8.3发售时间:2018年6月21日~2018年6月27日 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