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敏煤电露天矿工业场地变电所监控系统完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露天矿工业场地变电所监控系统完善,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露天矿工业场地变电所监控系统完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露天矿工业场地变电所监控系统完善。
2.2建设地点:伊敏河镇。
2.3招标范围:三座固定变电站和15台移动变电站数据采集元件二次侧至中心站全部设备的优化、安装、调试,软件编制、安装,通讯调试;疏干排水集控系统完善。
2.4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华能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近三年(指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项35KV及以上变电所(站)综合自动化管理系统项目施工业绩或本工程类似项目业绩,须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10%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产未被重组或被接管状态,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期间;
(4)投标人诚信良好,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法行为,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未有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6月20日9:00起至2018年6月25日17:00止(北京时间),登陆进行报名,报名时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制作成壹个WORD文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从2018年6月20日9:00起至2018年6月26日17:00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