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煤场增加5、6号汽车采样机;
(002)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3号炉后屏过热器管材升级;
(003)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输煤、化学及汽机区域消防水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煤场增加5、6号汽车采样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投标方具有近五年内至少2项及以上相同或者相似的合同业绩,必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的扫描件。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完成本安装施工工程的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
4投标单位在近3年内未发生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5投标单位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6为取得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如下资料:投标人的资质文件,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工作合格证书、银行资信证明、商业信誉证明文件等等)。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的权力。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
3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制造、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4投标人具备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或相近结构、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5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6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体系。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8具有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提供近5年内3项及以上3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受热面改造的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证明文件。
9在过去承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法律等纠纷。
10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以上规定的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的权力。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
3投标方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4投标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提供特种作业证(如焊工证、起重工证、登高作业证等),根据改造工作配置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技术人员,且人员年龄不超过55岁
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6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体系。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8业绩:投标人五年以内应具有电厂或同类行业水工管道安装或改造施工业绩两项及以上,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及验收意见书复印件等)。
9在过去承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法律等纠纷。
10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以上规定的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6月20日到2018年06月29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