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设计水平年限为2017-2027年。按照“统一规划、分布实施”原则规划,计划建流域集中监控系统、水调自动化系统、电能量管理系统、继电保护与故障信息系统、主设备状态监测、工业电视系统、生产管理信息等系统。先期实施对大渡河流域的长河坝、黄金坪,嘉陵江流域的亭子口,岷江流域的天龙湖、金龙潭,涪江流域的仙女堡,金汤河流域的金康、铜陵、唐元,硕曲河流域去学等10个水电站的集中监视控制。
二、招标范围:
包括:集控中心消防监控系统设备,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安装调试方案、验收方案。对合同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系统验收提供技术指导、监督服务和相关配合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资料、其他有关服务等。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若为设备制造商)必须通过国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通过国家质量管理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制造商))近三年内(2015年~2017年)具有设计制造或成套过与投标系统类似的项目业绩不低于一项,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供应商)近三年内(2015年~2017年)具有设计制造或成套过与投标系统类似的项目业绩不低于一项,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4投标时,投标人应详细提供招标设备的制造厂家、产品销售及使用证明等;
3.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招投标、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虚假投标、招投标纠纷、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法律纠纷和重大质量问题,且财务状况良好;
3.6投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
3.8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3.9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出具被代理厂家的针对该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2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设备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如下:
3.12.1制造商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12.1.1提供三年内两项供货业绩;
3.12.1.2提供运行业绩证明材料;
3.12.1.3提供认证证书、检测报告/鉴定报告、3C认证证书。
3.12.2 代理商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12.2.1提供三年内一项供货业绩;
3.12.2.2 提供运行业绩证明材料;
3.12.2.3提供制造商提供的技术服务承诺及相关资质文件;
3.12.2.4提供制造商的认证证书、检测报告/鉴定报告、3C认证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7月2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