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西安局集团公司大荔站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预算,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服务周期 |
到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保证金(元) |
包件1 |
大荔站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 |
大荔站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 |
项 |
1 |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建筑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大荔站 |
详见招标文件 |
300000.00 |
5730.00 |
(1)本项目以投标人的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即经评审的最低不含税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含税价用于合同签订和该项目的标的结算。中标人结算须开具有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一级资质或临时一级资质,并在陕西省内有效(资质原件开标现场进行核验,评审后退回);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相关安全员资格,且应在本单位进行注册并在陕西省消防总队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职业活动系统备案,并提供消防机构提供的证明(杜绝借用非本单位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
(4)提供近3年(2015-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提供三份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期间内承担过消防维保或检测项目且合同额50万元以上的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转包、分包项目;
(7)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投标人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能够提供国家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9)大荔站24小时驻站消防控制室,以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及故障检修;
(10)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标书。西安局集团公司大荔站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编号:11805052
1.招标条件
西安局集团公司大荔站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预算,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服务周期 |
到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保证金(元) |
包件1 |
大荔站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 |
大荔站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 |
项 |
1 |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建筑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大荔站 |
详见招标文件 |
300000.00 |
5730.00 |
(1)本项目以投标人的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即经评审的最低不含税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含税价用于合同签订和该项目的标的结算。中标人结算须开具有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一级资质或临时一级资质,并在陕西省内有效(资质原件开标现场进行核验,评审后退回);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相关安全员资格,且应在本单位进行注册并在陕西省消防总队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职业活动系统备案,并提供消防机构提供的证明(杜绝借用非本单位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
(4)提供近3年(2015-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提供三份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期间内承担过消防维保或检测项目且合同额50万元以上的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转包、分包项目;
(7)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投标人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能够提供国家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9)大荔站24小时驻站消防控制室,以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及故障检修;
(10)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