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Z
2.2项目名称:昌都市2018年组件设备采购项目
2.3项目概况:
采购一批组件设备,为公司所属中核英利昌都5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使用。
2.4招标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暂定装机容量 |
规格要求 |
1 |
中核英利昌都5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
昌都市八宿县索那村 |
20MWp |
单晶:305Wp |
2 |
中核英利昌都5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
昌都市八宿县索那村 |
30MWp |
多晶:330Wp |
注:
(1)本次组件采购范围包括昌都市所属中核英利昌都5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采用本次招标结果;
(2)装机容量以实际为准。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中核英利昌都5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光伏组件本体、组件接插件运输供货到项目现场(含二次倒运)及保险费、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指导安装组件设备、配合系统调试和验收、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等。
2.5交货地点:项目现场车下交货,由供货方负责卸货到指定地点,具体地点以招标人通知地点为准。
2.6交货期:待定,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年7月20日0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相关服务。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证书;
(4)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要求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有能力提供培训和长期服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光伏电池或光伏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及服务;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6)投标人应具有三年及以上单晶硅和多晶硅电池组件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的能力,企业的年生产检验能力不低于1GWp,投标人需具备相应投标规格组件的生产能力,必须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近三年(2015至今)组件实际发货量不低于500MWp,实际供货量以投标人及其所属企业(集团)签订合同为依据;
(7)近三年(2015至今)投标人应具有两个及以上的单个项目(50MW及以上)单晶硅和多晶硅电池组件的供货业绩;
(8)投标人光伏组件产品必须通过TUV或UL或CE或其他同等级的国际认证,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投标人选用的光伏组件应当提供具有ISO导则25资质的专业测试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或IEC标准)的可靠性测试报告,并给出标准号;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企业(集团)下只能授权一家下属单位参与投标,投标人也可以集团名义投标);
(10)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处理。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你单位须遵守招标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