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兴隆区域供热管网改造招标公告
本项目资金已经落实。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兴隆区域供热管网改造(2018-2020年)项目工程的施工,它包括兴隆供热区域内一次网、二次网及部分宅区直埋、地沟、单元立杠等管线的施工、试验、管网调试等。
1.4.1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
兴隆区域供热管网改造 |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五年内须至少具有两个热网(含热网管线)施工或改造的合同业绩,并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对应合同的用户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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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2.9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回访记录、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执行完成的材料(上述材料内容需含工程名称、竣工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关于投运时间的认定是以用户证明中写明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竣工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2.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4.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1.4.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1.4.5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