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五原县人民医院‘升级搬迁’工程电梯采购及医学影像防护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2018133
采购文件编号:
工期:450日历天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2 |
电梯采购 |
4 |
详细技术参数见采购文件 |
95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第二标段:
1.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电梯生产制造或经营内容;
1.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电梯)许可证(医用电梯级别B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及以上资质。
1.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1.4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授权两家以上投标人参与投标;
1.5投标人必须在内蒙古西部境内已设立分支机构或有固定可靠的维护中心及相应的专业设备,电梯安装维护人员(需具备《特种人员作业证》);
1.6制造商必须已通过ISO质量、ISO环保、ISO安全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1.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8近三年的业绩良好;
1.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函彩印件;(企业或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址为http://www.nm.jcy.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查询周期为3个工作日);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18日下午15: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