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招标内容:度假区逸华路、逸康路道路综合整治工程。 2.2 招标范围:对度假区逸华路、逸康路道路进行综合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路面修复、增设交通设施、道路景观绿化、路灯及市政公用配套设施修复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总投资:650.000000万元 招标规模:650.000000万元 2.4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 2.6 项目实施时间:90日历天 2.7 标段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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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信息查询。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6】285号文规定。 3.3 其他:3.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5年至今)承担过2项及以上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书和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3.4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需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建造师),工程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近三年(2015年至今)完成1项及以上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书和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5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投标文件内提供原件扫描件。 3.3.6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今)无违约或不恰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或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近三年(2015年至今)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质量事故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3.7其他要求:(1)拟任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市政专业),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2)云南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即可,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基本登记信息的证明材料;(3)项目经理及拟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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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6-25 11:07 至 2018-07-02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工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邮箱地址:1360568151@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36056815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