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电子警察采购项目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电子警察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算:3,150,000.00元,控制价:2,80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投标无效。其中卡口抓拍设备1控制单价为5,000.00元,卡口抓拍设备2控制单价为7,800.00元,闯红灯抓拍设备1控制单价7,400.00元,闯红灯抓拍设备2控制单价为10,500.00元,爆闪灯控制单价为1,300.00元,补光灯控制单价为1,60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或电子工程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4、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2015年以来(含2015年)电子警察或视频监控类的合同原件1份(如属于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的采购合同,可提供电子打印件或系统中可查询),且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5、提供所投闯红灯抓拍设备1产品由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体现产品具有以下功能:1)在静止场景下,图像质量无明显劣化的条件下,开启智能264功能后,码流可降低至1/3;2) 在天气晴朗无雾,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的条件进行测试,白天测试时的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晚上测试时辅助照明光照度不高于30lx。白天识别准确率≥99%(含新能源车牌)。晚上识别准确率≥99%(含新能源车牌);3)支持13种车身颜色识别,包括:黑、白、灰、红、绿、蓝、黄、粉、紫、棕、青、金、橙:4)支持行人方向识别,系统所抓拍的违法图片按要求进行组合,组合的图片能体现行人前进方向)。
6、提供所投卡口抓拍设备1产品由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能够体现产品具有以下功能:1)在实时记录通行车辆同时,具备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人脸检测功能;可对扣取的人脸图片的像素大小、亮度、边框放大倍数进行调节;2) 支持摩托车车牌抓拍,字符叠加可设置违法类型为禁摩;3)支持21种车型识别,SUV、MPV、轿车、小型轿车、微型轿车、面包车、皮卡车、小型货车(包括微卡、轻卡及中卡)、大型货车、小型客车、大型客车、非机动车、集装箱卡车、微卡(栏板卡)、渣土车、吊车(工程车)、油罐车、混凝土搅拌车、两厢轿车、三厢轿车、轿跑;4)内置深度学习芯片)。
7、提供本地化的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注册地未在大庆市的,提供在大庆市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或在大庆设有办事处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所投闯红灯抓拍设备1、卡口抓拍设备1产品在大庆设有售后服务网点(或售后服务站)的证明材料或在大庆委托第三方进行售后服务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有效期不低于服务期。被委托第三方公司需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或电子工程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需提供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或电子工程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8、本项目建议现场勘查:
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与采购单位联系建议到现场勘查,了解现场具体环境及项目状况。如供应商不进行现场勘查,造成对项目内容理解错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开标现场,所投闯红灯抓拍设备1、卡口抓拍设备1产品必须具备三个及以上厂家,否则该项目废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文件须知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7月2日17时0分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