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对其所属的更换脱硫除尘设施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由“同煤企计便字【2018】25号”批准建 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维简资金),招标编号:0701-18401011005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2.2 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设计、施工;
2)更换6台4吨锅炉、5台6吨锅炉脱硫除尘器及附属设施(含拆除);
3)招标工程维护阶段的维护;
4)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5)安装(包括涉及拆除内容)、调试、试运行、设备联动、培训保修服务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
2.3计划工期:2018年9月30日前完工;
2.4押证管理:要求中标单位在开工前,将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的资质证件,统一交由建设单位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符合以下任一资质即可报名:
(1)投标人须具备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资格证书(业务范围必须是相关废气治理),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从事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的企业。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
(2)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从事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的企业。负责现场施工的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
(3)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从事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的企业。采用的图纸必须由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设计。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至少3个锅炉烟气脱硫除尘项目总承包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5)项目经理和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项目经理、授权代表及项目班子主要成员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
6)具有近三年(2015年-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及法人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8)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的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0) 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6年)无重大合同违约;无诉讼、无仲裁纠纷情况;承诺为施工人员提供工伤保险;须按投标文件格式出具承诺函。
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班子成员一致,不得随意更换。
3.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需带资质原件到开标现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9日(节假日正常工作),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