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8年6月25日
招标编号:0747-1860SITCX144
中化国际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化泉州石化(招标人)委托,对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芳烃抽提装置塔器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
(2) 项目
(3) 建设规模:项目依托已建成投产的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新建和改扩建13套炼油化工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储运设施,占地面积约6541亩。
(4) 建设目标:在1200万吨/年原油加工规模的基础上,通过改扩建使原油加工能力达到1500万吨/年炼油,同时建设100万吨/年乙烯项目。
(5) 建设总投资:约人民币300亿元。
4. 招标范围: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芳烃抽提装置塔器采购。
序号 位号 名称 台数 外形尺寸
(直径X总高(约)mm 主要材料
1 2561-C101 抽提蒸馏塔 1 Φ3000x69590 Q345R(正火)
2 2561-C102 溶剂回收塔 1 Φ3600x43740 Q345R(正火)
3 2561-C103 抽余油萃取塔 1 Φ1000x24535 Q245R(正火)
4 2561-C104 抽余油水洗塔 1 Φ1200x29925 Q245R(正火)
5 2561-C105 水汽提塔 1 Φ800x4975 Q345R
6 2561-C106 溶剂再生塔 1 Φ1600x11275 Q245R
7 2561-C201 苯塔 1 Φ2600x53940 Q345R(正火)
8 2561-C202 甲苯塔 1 Φ2200x52740 Q345R(正火)
9 2561-R201A/B 混合芳烃白土塔 2 Φ2600x15890 Q345R(正火)
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5. 交货日期:按招标人指定日期按批次到货项目现场(设备的交货状态为整体交货),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批次到货日期安排如下:
第1批次C101,C102,C201,C202:2019年1月30日;
第2 批次C103,C104,C105,C106、R201A/B:2019年2月25日。
情形一:中标人负责全部货到项目现场。
招标范围中C101,C102,C201,C202要求2019年1月30日货到项目现场(设备的交货状态为整体交货);
招标范围中C103,C104,C105,C106、R201A/B的货物要求2019年2月25日货到项目现场(设备的交货状态为整体交货)。
以上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有偏离,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情形二:招标范围中C101,C102,C201,C202中标人车间或码头车板交货,招标人负责运输和保险。招标范围中的C103,C104,C105,C106、R201A/B中标人负责货到项目现场。
招标范围中C101,C102,C201,C202要求2019年1月23日中标人车间或码头车板交货(设备的交货状态为整体交货);
招标范围中C103,C104,C105,C106、R201A/B的货物要求2019年2月25日货到项目现场(设备的交货状态为整体交货)。
以上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有偏离,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 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7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休息日除外),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网络标书销售:登陆中化国际招标网站 /zb,进入网络标书销售系统购买。购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登陆页面的《使用手册》。
(提示:如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标书,为便于及时发送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汇款附言里依次注明:招标编号后四位、用途和投标人名称,如“X144 标书款 AAA公司”。)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7月17日上午9: 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8. 开标
9.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1. 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以及资金等的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投标人必须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组织;
(4) 投标人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 本项目只接受所投产品的制造商直接投标,且本项目不接受OEM产品;
(6)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经审核的近3年第三方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果2017年度未审计,则提供2016年度前3年):
① 注册资金≥5000万元(或等值货币),且近三年度公司平均营业额≥10000万元;
② 近三年利润率至少有一年大于0;
③ 近三年的资产负债率至少有一年不高于80%;
以上①②③三项须同时满足。
(7)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① 取得涵盖压力容器ISO9001或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② 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 18001或GB/T 28001)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或GB/T 24001)并在有效期内;
(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 设计及制造资质:
① 投标人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2类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
② 投标人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2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
(9) 装备能力:具有但不限于以下装备(含名称、品牌型号、数量、性能用途),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上述装备能力的清晰图片(海运能力则提供厂房与出港码头整体清晰的远景图片)。
① 加工设备:①铣边机;②卷板机冷卷能力:不小于40mm;③数控等离子切割机;
② 焊接设备:①埋弧自动焊机;
③ 检测检验设备:①原材料及产品检测检验设备。若委托,需提供被委托方的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及相关协议;②无损检测仪。若委托,需提供被委托方的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及相关协议;
④ 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起吊能力≥200吨;
⑤ 热处理炉:宽度和高度不小于5米(含可拆卸炉);热处理不允许外协;
⑥ 制造厂房及运输:投标人的制造厂房或码头组装厂房必须具备设备整体出厂,且能够整体吊装或滚装上船进行海上运输的能力。
(10) 业绩能力:制造业绩提供有效商务合同复印件(若合同复印件无设备具体尺寸、重量、是否整体交货等信息,可在合同复印件基础上额外附上技术协议等包含设备具体尺寸、重量、是否整体交货等信息的文件):
投标人近6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台以下规格塔器整体交货的制造及运行业绩:DN≥4000mm,厚度≥30mm,裙座加筒体高度≥40m;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1)-(11)条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12. 其它
(1)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自己的身份。
(2) 本次招标招标人对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招
标、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中化国际招标为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芳烃抽提装置塔器采购的(唯一)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化国际招标网站()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国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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