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对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废水回收综合治理改造-土建部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废水回收综合治理改造-土建部
2.2实施地点: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厂区
2.3招标范围: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厂前区废水回收致厂内污水处理系统,新建废水排放管道708m,管道采用直埋敷设,管道全部采用DN300,管道敷设深度不小于2.2m,原有排水管道清淤630m,化粪池清掏一处(10x10x4m)
2.4资金来源:自筹
2.5工 期: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8月30日,如有变化,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
2.6质量要求: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工程合格率100%;建筑单位工程优良率达95%以上;主要“阶段质量”一次验收通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相关类似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3、投标人需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6、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3.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0、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12投标人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6月26日9:00起至2018年7月2日16:00止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
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
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