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厂老尾矿库辅助系统设备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806106-GSJGJ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厂老尾矿库辅助系统设备完善项目(项目名称)已获批准建设。动力厂老尾矿库辅助系统设备完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动力厂委托,对项目该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厂老尾矿库辅助系统设备完善项目
2.2建设地点: 酒钢老尾矿库
2.3工程建设内容
主要包括:
1.在四面坝体上各选一点,钻孔安装测压管(孔深约15米)。
2.负责尾矿坝5处探照灯安装及铺设电缆。在坝顶四角各架设一个探照灯,对整个坝面进行照明;在南坝顶中间位置架设一个探照灯,对溢流塔进行照明。照明所需电缆从南坝下提升泵站、北坝下监测站内接引(电缆长度约4000米)。
3.尾矿库视频监控点(5个)的安装。
*注:具体施工内容及工程量以技术协议为准。
2.4工程工期要求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本工程的工期,具体要求如下:
1、 2018年7月30日前完工。
特别提示要求:
1)、承包方必须执行酒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不锈钢分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文件》。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管理、技术人员与普通工人在着装上要有明显标志,以便项目部管理,否则项目部有权停工或对着装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清理出厂。
3)、施工人员自行车按项目部指定的位置统一停放,否则项目部有权清理出厂。
4)所有施工单位及人员进入不锈钢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不锈钢分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否则项目部有权将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及施工单位清理出厂。
5)、根据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酒钢厂区相关规定,入厂时需办理人员D卡,工本费50元/人,同时收30元/月绿化保洁费。
6)、承包方应承担所有设备、材料到货的卸货、保管、开箱检验。在卸货和二次倒运设备时厂房内(或外)起重和运输设备不满足,由承包方自行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7)、所有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运输至酒钢指定的垃圾场,并承担垃圾处理费。(按酒钢润源收费标准执行。约172元/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以上资质,有同类项目的相关业绩和相关经验工程,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酒钢入围合格的施工企业。工商注册地不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进甘备案手续。
3.3投标人须具有符合本工程的本单位施工管理和施工作业的持证人员、装备、技术、资金等。
3.4投标人须先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合格后方可获得投标资格。
3.5接受酒钢及招标人付款方式。
3.6投标人须在酒钢集团内具有招标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近三年至少3项相关业绩证明。
3.7项目经理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均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册在职职工,同时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并具有《注册建造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8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现场施工人员专业配置应齐全,本标段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项目经理1名、现场专职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质量员、资料员不少于1名,其他各类专业若干名。
3.9严禁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3.10财务要求:过去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3.11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工程合同诉讼及不良记录。提供近3年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纪录及有关行政处罚情况的相关声明和证明材料。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状况证明。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2日(等同公告发布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负责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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