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热电铁路专用线43-9型5组道岔改造、东风10D机车改造等四个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铁路专用线43-9型5组道岔改造、东风10D 108机车改造等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94/16-QT-0101 |
铁路专用线43-9型5组道岔改造 |
铁路专用线43-9型5组道岔改造 |
835 |
CHDTDZ094/16-QT-0102 |
东风10D 108机车改造 |
东风10D 108机车改造 |
828 |
CHDTDZ094/16-QT-0103 |
堆取料机改造 |
堆取料机改造 |
844 |
CHDTDZ094/16-QT-0104 |
输煤胶带更换 |
输煤胶带更换 |
808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含从投标截止日期计算3整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5年5月1日-2018年5月1日)至少3项铁路线路的新建、改造、修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5.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6.近五年在铁路行业或其它行业总承包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东风10D 108机车改造】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含从投标截止日期计算5整年),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具有铁路机车大修、调试的经验和能力,具有铁路部门颁发的机车车辆维修资格证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2015年5月1日-2018年5月1日)至少6辆铁路内燃机车中修(含中修)级别以上的维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5.近五年在铁路行业或其它行业总承包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堆取料机改造】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应为设备生产厂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培训、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质和能力。
3.投标人近5年(2013年5月1日-2018年5月1日)应具有至少5个同类设备的供货、大修、改造项目(合同含税总价不低于80万元),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内容清晰,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设备出力、签订日期、签字盖章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真实,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在资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6.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无责任事故发生。
7.投标人应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输煤胶带更换】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应为胶带制造厂家,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品牌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方必须具有充足的胶带生产或供货能力,应提供近3年(2015年5月1日-2018年5月1日)5个及以上胶带供货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内容清晰,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设备出力、签订日期、签字盖章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真实,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在资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7.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无责任事故发生。
8.投标人应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6-26 11:14到 2018-07-0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6-26 11:14 到 2018-07-0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