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 CHDTDZ021/17-CL-0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红雁池电厂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技改项目石灰石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2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1/17-CL-0601 |
石灰石粉采购 |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2018年度石灰石粉供货,具体详见技术要求。供货期限: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1日。 |
1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石灰石粉采购】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2.必须具有经营销售石灰石粉相关的资质证书,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上。
3.在同等条件下,具有华电业绩的单位优先考虑。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发生过腐败和欺诈行为和履约中的不良商誉行为,投标人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发生重大失误。
5.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备注: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6-26 09:00到 2018-07-0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6-26 09:00 到 2018-07-02 17:00
负责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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