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麻莱县龙纳沟水源地保护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曲麻莱县龙纳沟水源地保护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曲麻莱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曲发改商(2018)17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曲麻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曲麻莱县龙纳沟水源地保护地建设项目。
2.2、工程内容:曲麻莱县第二至四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设置隔离防护围栏13105米;水源井标识牌20处,界标20处,警示牌3处,宣传标识牌9处,保护区划分公告牌2处,保护区安全通告牌2处,保护区项目简介牌2处;保护区水源地视频监控系统的前端设备、传输部分、传输和监控、软件平台等相关设施。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8年 06 月 27 日 09 时至 2018 年 07 月 03日 17 时30分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纸质招标文件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报名后,持报名回执单和介绍信于2018年06 月 27日 09时至 2018 年07 月 03日17时30分,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23号夏都景苑3号楼2单元205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7 月 19 日 14 时3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另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未加密的光盘,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光盘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送达至青海省 2楼6号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