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长途传输分局2018年-2019年光缆线路及移动网日常维修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724-1800x25N2345),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
1.1.1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为300万元(不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实际委托为准。
1.1.2施工内容:各类光缆线路、移动网基站及各类机房维护成本性支出维修,三盯、抢修、施工;乌鲁木齐地区干线专业的三盯、抢修、施工服务,包括:
(1)光缆线路日常维护维修、整治、迁改、抢修;
(2)光缆传输设备、电源设备日常维修、整治、抢修;
(3)移动网基站设备维护整治、维护、搬迁、抢修;
(4) 光缆线路及机房安全看护;
(5)其它应急类抢修。
具体施工及看护地点和要求,单项以工单为准。
1.2 计划服务期:本项目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结束。(工期要求按招标人具体项目的要求执行。招标人按每个单项工程的具体内容制定工期要求。)
1.3施工区域:昌吉地区、石河子地区、吐鲁番地区、乌鲁木齐地区。
1.3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份额,选取5名中标人,中标份额如下:
份额划分 份额比例 综合得分排名
份额一 30% 第一名
份额二 25% 第二名
份额三 20% 第三名
份额四 15% 第四名
份额五 10% 第五名
1.4 本项目高投标限价折扣: (1)三盯:≤120元/工日(含税);(2)抢修(折扣):<0.7(含税);(3)施工(折扣)<0.7(含税)。注: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之一:
2.2.1 ①合法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在有效期内的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
③在有效期内的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服务能力证书。
2.2.2同时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通信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合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2.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同类工程的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6年以来的最新一年度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以来的最新一年度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5项目团队要求:
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员(专职安全管理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须在有效期内)。
(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社保证明(由社保局开具的2017年度6月1日(含)以后的连续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2.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②投标人须提供由营业执照注册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待查)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0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持以下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2)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本招标公告2.1-2.2要求的全部文件)。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9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5.2本项目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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