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T111-T212、T301-T402大修在役检查和金属监督质量控制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田湾核电站T111-T212、T301-T402大修在役检查和金属监督质量控制项目已由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代理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根据招标人实际工作需要,招标人要求进行田湾核电站T111-T212、T301-T402大修在役检查和金属监督质量控制项目招标,即拟委托有资质和能力的承包商开展大修在役检查和金属监督质量控制服务工作。
3. 招标范围
承包商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田湾核电站T111-T212、T301-T402大修在役检查和金属监督质量控制工作。
T111-T212、T301-T402大修(包括预大修)在役检查和金属监督包括按大修计划进行的核岛主回路和二回路在役检查、金属监督、维修和技改产生的无损检验以及计划外临时增加无损检测。
具体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技术规格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具有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保证大纲、管理程序等),有相应资格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人员要求:承包商参与核级部件检验质量控制的人员应按照HAF602《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参与非核级部件检验质量控制的人员可按照HAF602《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从事现场质量监督与技术支持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以及具有相应的无损检验资格证书。
(6)业绩要求:近3年内成功实施过类似项目。
(7)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设置项目经理的可不含)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田湾核电站T111-T212、T301-T402大修在役检查和金属监督质量控制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的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平台首页滚动栏下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检察院出具的对象为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设置项目经理的可不含)《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几个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3发售时间: 2018 年6月27日17 :00 — 2018 年7月3日17:00 (北京时间)
6.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自行到检察院进行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设置项目经理的可不含)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截止到查询日之前10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未按时提交查询结果、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10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对查询结果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时,投标人应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通过检察院官方网站在线查询并下载的,须提供告知函的打印件),未按时提交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导致废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4日9:0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7.3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