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桥靠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桥靠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内容和范围:桥靠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5.项目总投资:预计总投资金额为400,000.00元
6.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8.1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报名截止日前企业最后一次依法缴纳税收(发票)、报名截止日前最后一次社会保障资金的明细证明材料(发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所有人员明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法人、被授权人);
5)投标人为贸易商或代理商的企业,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自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不少于 3项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并提供用户证明扫描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7)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国际环境体系认证;
8)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
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两套,并提供原件以备核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软胶装)。注: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8.2招标文件的发售日期: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
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
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