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馆陶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由馆陶县行政审批局以馆审批发【2018】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馆陶县公安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馆陶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2.2、招标单位:馆陶县公安局
2.3、建设
2.5、建设内容:民警实战训练用房(射击馆、擒拿格斗训练馆、模拟街区等),办案用房(来访等候接待室、询问室、辨认室、监听监视室、情报采集室、案情分析室、专家审卷会审室等),指挥中心(报警服务台,雪亮工程等),刑事技术用房(毒品检测实验室、文件检验实验室、电子物证检验实验室、心里测试实验室等)及附属用房等。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含内容
2.7、总投资:806.3792万元,招标估算:737.4106万元。
2.8、质量标准:合格
2.9、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现金缴纳(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6月28日8时30分至2018年7月 3日8时30分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7月24日9时30分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馆陶县 九楼903开标室
7、其他注意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如企业成立不足10年,查询年限为自企业注册成立至今,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被查询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
本次招标应用河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冀建招办【2013】11号文件
8、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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