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电力福州电厂及罗源发电2018年度液氨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福建长乐筹东村福州电厂脱硝氨区、罗源县碧里乡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氨区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具体供货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并以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具体内容见下表:
包号 |
招标编号 |
使用单位 |
计划采购数量 |
单位 |
标段1 |
|
福州电厂 |
2500 |
吨 |
标段2 |
|
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700 |
吨 |
备注:两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分别编制并递交。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报名及投标,也可以仅参加1个标段的报名及投标。
2.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3. 合同期限
福州电厂采购合同期限为:2018年8月1日-2019年7月31日
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合同期限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仅允许运输分包;
7.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且该产品制造商应满足资格条件对产品制造商的所有条款要求。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多个同时具有有效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以先报名者为准。
(二)专用条件
1. 具有有效的:
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②《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生产商)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危险化学品(如为生产商)
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3项)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3项)的专业液氨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
2.如果投标人为经销商,该投标人除提供“专用条件第1条”要求的资料文件之外,还应提供由液氨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或液氨生产厂家与投标人签订的购销合同,或液氨生产厂家与投标人签订的时间不少于1年的供货意向。
3.投标人若为代理经销商,该投标人除提供“专用条件第1条”要求的资料文件之外,还需出具针对本次投标的液氨生产厂家的全年承诺数量函。
4.投标人需提供液氨的化验报告,以证明液氨质量符合招标人的质量要求。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项2015-2017年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液氨产品销售的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且同时具有 2017年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液氨年累计销售量不少于6000吨(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6月28日9:00起至2018年07月05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06月28日9:00起至2018年07月04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2.招标文件费:
标段1:1000元/标段
标段2:1000元/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