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清镇职教城西区(一期)市政道路工程(龙凤大道)施工结算审计服务
2、项目编号
3、项目序列号: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序号 |
包号(品目名) |
招标内容名称 |
数量 |
用途 |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性质 |
备注 |
1 |
清镇职教城西区(一期)市政道路工程(龙凤大道)施工结算审计服务 |
清镇职教城西区(一期)市政道路工程(龙凤大道)施工结算审计服务 |
1批 |
审计范围: 清镇职教城西区(一期)市政道路工程(龙凤大道)竣工结算审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的造价内容。 (2)审核设备、材料等价格。 (3)审核工程结算。 (4)审核与结算有关的其它资料。 |
审计范围: 清镇职教城西区(一期)市政道路工程(龙凤大道)竣工结算审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的造价内容。 (2)审核设备、材料等价格。 (3)审核工程结算。 (4)审核与结算有关的其它资料。 |
最终的造价咨询服务费不超过采购预算价 |
采购预算:1014750元
最高限价:1014750元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若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则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18年1月以来(含1月份)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或记录、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提供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6月28日至2018年07月23日 10:00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
网
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
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