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能上海分公司2018下半年度电厂脱硫用石灰石采购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电厂建设的湿法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粉烟气喷淋法脱除SO2工艺,在燃用设计煤种、锅炉最大连续出力工况、处理100%烟气量、脱硫效率大于95%。脱硫用石灰石由船运至石洞口脱硫专用码头,通过卸船机及输送带进入脱硫系统的石灰石储罐。
2.2 招标范围
标段号 |
项 目 |
数量(吨) |
备注 |
第一标段 |
石灰石 |
40000 |
石灰石成分要求 CaO ≥52% 白度 ≥70% 二氧化硅 小于1.6% 粒度 10-20mm |
第二标段 |
石灰石 |
30000 |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专项资格条款:
3.8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与生产厂家签订的石灰石购销合同及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3.9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家300MW及以上级别的火电厂成功应用业绩。在供货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质量问题、安全问题。需附有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及证明材料(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及关键内容页并提供供货应用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10投标人具有稳定的运输船舶(运输可以是委托第三方,但须提供运输合作协议)。
3.11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每个投标人须同时投两个标段,每个标段单价报价相同,不得有偏差,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6月28日9:00起至2018年07月05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06月28日9:00起至2018年07月04日17:00止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